10月28日邵阳市全市疫情汇总(邵阳疫情最新消息)
10月28日,邵阳县新增31例阳性人员,均为管控人员。其中:3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6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2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隔离治疗。
01
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2:陈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白仓镇新民村,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3:张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白仓镇白仓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4:郭某某,女;病例5:吴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6:易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7:彭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红石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8: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9:刘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谷洲镇木山村,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02
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黄某,女;感染者2:隆某某,男;感染者3:唐某某1,女;感染者4:王某某,女;感染者5:陈某某1,男;感染者6:易某某,女;感染者7:唐某某2,男;感染者8:陈某某2,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陈某某;感染者10:唐某某,女;感染者11: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罗某某,女;感染者13:尹某某,男;感染者14:罗某,女;感染者15:肖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唐某,女;感染者17:李某,男;感染者18:陈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9:孙某某 ,男;感染者20:钟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0:贺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1:陈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2: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红石社区,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感染者1:侯某某,男,13岁,居住在邵东市新铺台社区永兴路自建房,系确诊患者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2:刘某某,男,13 岁,居住在邵东市锦绣佳苑 9 栋,系确诊患者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3:岳某某,女,53岁,居住在邵东市两市塘街道九江村,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4:姚某某,男 ,16岁,居住在邵东市两市塘街道昭东路,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5:宁某某,男,43岁,居住在邵东市龙腾新屋安置小区3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6:贺某某,女,23岁,居住在宋家塘街道北岭路154号,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7:周某,女 ,32岁,居住在丽景路13一15号,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7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我市正严格按照国家、省、邵阳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严格遵守邵东市城区社会面管控措施,主动履行防疫义务。邵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感染者1:刘某某,女,居住在新邵县酿溪镇沙湾社区磷肥厂家属楼1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2:何某某,女,居住在新邵县严塘镇江溪村10组,为确诊患者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7:30 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沙湾社区核酸采样,采样后返回沙湾社区邓某某家帮厨,后返家未外出。10:30与丈夫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沙湾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14:00与丈夫骑摩托车到新田铺镇言二铺村唐某某家做事;10:00到酿溪镇沈家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14:30与家人骑摩托车到新田铺镇塘口村哥哥家做事;8:30与家人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沈家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11:00与丈夫骑摩托车到酿溪镇塘口社区张某某家做事;7:00与孙子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沙湾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17:30与邻居骑电动车到距家500米桥边收购稻谷点买谷子;17:00步行到严塘镇江溪村采样点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新宁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感染者:李某某,男,居住在新宁县回龙寺镇杨田村11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新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感染者:王某某,男,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10月25日
08:00左右 同家人骑车到廖阿桥,随后乘亲属私家车到北山镇大院村老家住所;
10:00 北山镇大院村采样点采样,采样后返家未外出。结果为阴性。
10月26日—27日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医务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后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739-8111796)或隆回县疾控中心(0739-8232059)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当前,全县疫情形势复杂,请广大居民增强防范意识,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应急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自身和家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疫情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双清区新增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刘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火车站乡莲荷村3组,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2:李某某,男,居住在双清区火车站乡莲荷村18组,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3:廖某某,女,居住在大祥区三八亭颐和苑小区1栋、小江湖街道仁信半岛2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大祥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基本情况:马某某,女,居住在大祥区颐和苑小区,系10月25日确诊患者廖某某同楼栋同单元邻居,为集中隔离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大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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