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提醒
02对出疆人员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抗原检测证明,并完成风险排查后方可离疆。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03对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下同);对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下同)。
04对7日内有国内低风险区(即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测温+验码(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下同)+第1、3天核酸检测,疆内互认,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990-6220580
6221118
6221121
6221139
△克拉玛依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990-6240220
6229600
6227822
△独山子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992-7273301
3659257
3863021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990-6916786
6916796
6985089
△乌尔禾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990-6963800
6961920
696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