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8月15日更新)
*风险排查地区以及时间以自治区、百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为准。
*重点人员排查和管理时间:确定为高、中、低风险地区之日起往前 7 天,截止时间为当地所有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当日。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桂新冠防指发〔2022〕87号、百新冠防指〔2022〕66号文件要求,广西区外重点排查对象为有高、中、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
*返百来百人员须提前 48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百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纳入社区管理,并根据风险等级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疫情面前,人人都是防线,防控屏障需要大家共同筑牢。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有关规定:属于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措施的行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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